2020年体育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案

浏览量:277 发布时间:2020-09-26

根据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确定如下:

一、评选对象

原则上为我院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表现特别好的其他年级学生也可以参与殊情况(休学、支教等)请学生另附文字说明。

二、申请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五级评分制考核课程等级在D级以下,百分制考核课程学分绩点在1.0以下)科目。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名额与标准

2020年全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2名, 8000元/人。

四、评选办法

申请国家奖学金者,需由本人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将申请材料递交至院学工办(文辉楼112)进行初审。由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统一组织现场答辩后确定人选,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最终上报校学生处。

五、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名单

组长:丁海峰

成员:杨敢峰、张宗豪、  、张秋霞、徐建荣、

  仪、万  

六、现场答辩程序与要求

1、申请者进入答辩教室后,组长向答辩者宣布答辩规则与评选规则。

2、申请人以PPT形式进行答辩,时长为5分钟,答辩内容需包含学业绩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3、评选小组成员根据其表现进行现场打分,最终根据综合打分排名,每个专业取0—1人进行推荐公示。

4、打分要求:(1)总分为100分,学业绩点25分,GPA在班级前10%为25分;社会实践50分,包含班干部(学院学生干部)任职情况、参与志愿社会服务情况等;创新能力15分,包括科研创新、竞赛获奖等;综合素质10分,主要考察答辩者现场展示能力等。

七、日程安排

1、9月28日17:00前,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

2、9月30日12:15,在文辉220进行现场答辩。

3、9月30日15:00,在学院网站、公告栏进行拟推荐名单公示。

八、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各年级在接到学院下发的本评选方案后应及时通过年级大会、班级QQ群等途径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政策,确保全部本科学生都能够熟悉并了解国家奖学金政策主要内容和学院本次评选方案,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学生及时了解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以便学生提前知晓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和办法,为下一年遴选做准备

(二)严肃工作纪律。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规范评选程序,严把评选标准,按时保质报送评选材料,确保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体育学院

2020年9月25日


附件: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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