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浏览量:322 发布人:胡旸 发布时间:2018-04-26
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通知,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时间为:4月25日9:00~5月15日17:00。
    二、申报范围
    1.我市作者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在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
    (1)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和普及读物(主要包括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传承文明、传播人文社科知识等普及读物);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2)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2.申报参评成果为中文。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参评2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4.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署名人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申报作品经认定属于剽窃他人成果的,取消获奖资格。
    5.再版的成果须有30%以上的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申报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6.丛书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单本著作申报参评,也可以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执行主编)统一申报参评。单本申报以该著作的出版时间计算;统一申报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计算。
    7.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8.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9.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须附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
    10.普及读物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须附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11.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和自然科学技术普及读物不在申报评奖范围内。
    12.以苏州市属社科类学术性社会组织(学会、协会、研究会、研究院、研究所、研究中心等)成员身份申报的成果,应能反映所属社科类学术性社会组织在研究过程中的作用。
    三、申报成果分类
    1.申报参评成果出于评审需要分为: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教育学类、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决策咨询类等九个类别,申报人根据成果内容,对照成果分类,自行确认所属类别。
    2.所有翻译类成果、艺术学成果一律选择语言文学类申报参评。
    3.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类申报参评。
    四、申报办法
    1.苏州市社科评奖也采用全省统一的网上申报方式,与江苏省政府奖(江苏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互不冲突,如果同时申报苏州市和江苏省奖,请务必按照要时间要求选择不同的申报网址进入。(提示:苏州市报奖4月25日~5月15日,申报网址为http://61.155.238.20/sk/web_root/cities.html;江苏省政府报奖5月5日-5月25日,申报网址为http://61.155.238.20/sk/web_root/)
    申报者点击“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统一申报平台”(http://61.155.238.20/sk/web_root/cities.html)选择“苏州市”端口进入直接申报;也可点击“苏州社科网”(http://www.szsk.cn/)相应专栏进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统一申报平台”申报。苏州地区登录密码为:7792E865。请按提示逐项准确、完整填写。在网上申报时,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申报表》,请申报者自行保存,并自行打印出纸质稿。
    2.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2份、成果原件1份(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内部成果须附成果摘要,国际期刊论文提供原文和中文译文)、副本1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国际期刊论文提供SSCI/SCI检索证明)和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应用、证明材料2份,成果所有作者(完成人)的知情同意函。
    3.报送的参评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4.纸质材料于5月18日前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校本部子实堂207)。每项参评成果的《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czguo@suda.edu.cn。各单位将所报成果汇总后填报《申报成果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送至上述邮箱。
    请各院系、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符合要求的教师积极申报。
    未尽事宜,欢迎致电联系。联系人:郭才正,联系电话: 65227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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