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评选表彰苏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标杆,激励全院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加快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结合庆祝建党105周年,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并择优推荐一批先进典型参加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体育学院全体正式党员、党务工作者、各党支部
二、评选表彰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学习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立场,对党绝对忠诚,践行党的宗旨,带头攻坚克难,强化使命担当,立足岗位不懈奋斗,扎根基层无私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教育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严守纪律,品德高尚,作风优良,以俭修身,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赞誉。学生党员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为师生、为社会做好事、办实事,受到高度认可。
(2)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守纪律、讲规矩,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在党员、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党支部:要对标“七个有力”,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勇于改革创新,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事业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团结凝聚师生等方面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支部班子健全,成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员工作扎实有效;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强,在教学改革、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成效显著;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努力帮助师生解决实际问题,群众认可度高。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影响事件。
三、评选表彰名额
全院共表彰先进党支部不超过5个,其中教工党支部不超过2个,学生党支部不超过3个;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超过5名。
四、评选表彰办法
(1)先进党支部采取自主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采取民主推荐。各党支部要发扬民主,充分酝酿,坚持走群众路线。其中各党支部可推荐先进党支部0—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0—1名,优秀共产党员0—1名,各党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推荐。
(2)各党支部须于5月8日前将推荐的表彰优秀共产党员表、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和先进党支部表以及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实事求是、生动具体,1000字左右)一式两份纸质版,连同电子档,报送学院党委。联系人:黄嘉成,联系电话:67163431,电子邮箱:jchuang@suda.edu.cn。
(3)组织评审。学院党委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并择优向校党委推荐,参评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4)院内公示。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宣传栏等网站、场所对拟表彰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5)表彰宣传。院党委作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证书和奖品。
特此通知。
体育学院党委
2026年4月28日
